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前,向报考职位所在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退役士兵)、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核审。个人详细成绩查询(点击此处查询)(查询需要考生身份证号和11位准考证号,准考证丢失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栏目中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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