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职位及名额
共和县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切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2、沙珠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3、江西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4、黑马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5、石乃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报名范围
全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爱岗敬业,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较好的工作业绩;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群众观念,社会公认度高。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8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在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任科员或职员(技术员)时间满3年(2010年9月30日以前任职)。
4、鼓励和支持现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副主任科员报考(不包括共和县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凡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不受第2、3项资格条件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影响报考情况的。
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海南州电视台、共和电视台、海南报、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选职位、报名条件与资格、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地区单位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共和县委组织部。县外报名者由所在县单位初审后,资料径寄共和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内报名者资料由所在单位初审汇总后上报县委组织部。个人自荐的,报名资料直接送交县委组织部进行初审。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共和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4、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27日。
5、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共同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合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县情及其他相关知识等;专业科目包括公选职位需要的公务员专业基础理论、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职位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5%。
(四)面试。组成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每人为30分钟。
(五)民主测评。面试后,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民主测评在竞争者所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测评主要内容分竞争者的德才表表和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每位竞争者的民主测评成绩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进行打分,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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