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在2014年8月21日以前提供下列资料,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1.本人档案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少数民族成份证等证书原件
3.个人自传
4.《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提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