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引进计划
2014年全县共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14名(具体职位见附表1)。
报名资格
(一)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岁(即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双峰网和双峰电视台及省级有关人才网站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同时到省内各大高校宣传发动)。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22日(休息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双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院校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等证明材料)、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等材料,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并填写《双峰县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②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的人员请将填写好的《双峰县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738-6829379。
报名费为每人200元,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以现缴或转帐形式支付。
3、考察、考核: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汇总后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考核、考察。
①如果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没有超过6:1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编委办、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考察。如考察有不合格者则按名次依次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②如果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超过6:1(含6:1)的,则先组织笔试;笔试后取前5名进入面试,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察。如考察有不合格者则按名次依次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③如果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为1:1,则用简易程序进行引进,即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由编委办、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确定。
相关待遇及管理
1、引进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定向安排到有关部门(单位),作为事业编制干部使用,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待遇。
2、引进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由组织部门负责跟踪管理,均作为战略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明确所在单位的分管县团领导为第一培养人,单位一把手作为具体培养人。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引进的高学历层次人才三年内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安家费不低于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安家费不低于2万元。
5、引进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外,由县人才办在前三年进行一定的补助,补助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4000元,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2000元,称职的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3000元,称职的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作出特别贡献的人员,由县人才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进行重奖。
6、引进人才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引进。
7、引进人才在双峰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2、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回避规定;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峰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8-6829379
传真:0738-6822148
电子邮箱:sfxrcb@sina.com
4、双峰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双峰县永丰镇新行政中心5439房间。
邮编:417700
附表1:
2014年双峰县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表2:
双峰县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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