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1、选调单位:长沙市纪检监察培训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址:长沙县漓湘东路)
2、岗位及人数: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会计)1名。
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长沙市域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勤编除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事业单位相应身份(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人员亦可,已转正);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3、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管理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并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须为会计及相近专业,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4、年龄及性别要求: 管理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选调程序
1、公布选调职位职数。2014年5月6日在长沙晚报、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廉政网公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长沙市纪委干部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六楼642房)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
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二级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笔试。
3、笔试。报名人数达到1:5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谈(测试)。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谈(测试)的人员。管理岗位进行面谈,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测试。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并根据面谈(测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市纪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等表现进行考察。考察时由考察对象提供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证明。考察中若发现有不宜选调对象,经市纪委同意,可从面谈(测试)对象中递补考察对象。
7、讨论决定。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经讨论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或减少选调人数。
8、公示。对市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联系人:高茹倩 联系电话:0731-88667242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六楼64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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