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4年选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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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4年选调工作人员

一、岗位及名额

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实际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3、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较好。

三、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请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人员统一汇总报名,也可由个人直接报名,报名时间从2014年2月13日至3月3日16时,报名地点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办公室。报考人员要填写《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2014年3月5日,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组织对报名人员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2014年3月9日8:30-11:30,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北京参加笔试(即席作文)。2014年3月11日8:30-11:30,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组织入围者进行面试。根据成绩排序按选调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调人选。

4、体检。组织拟调人选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拟调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跟班。3月中旬至5月中旬,拟调人选到办事处有关处室跟班工作2个月(跟班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承担)。如发现拟调人选跟班期间的德才表现欠佳,则予退回,再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拟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

7、办理调动手续。办事处党组研究决定调入人员,按程序审批,办理调入手续。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3、不负责安排被选调人员家属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4、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自理。

5、被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联系方式

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马甸七省大院,传真:010-82005700,010-82002066,邮编:100088。联系人:段小兵,手机:1368336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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