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市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在职在编的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中,选调2名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1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以上职称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即可。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后出生);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以上的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2日后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熟悉电子信息化会议操作系统。
6.身体健康。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尚在试用期内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开始,2013年12月13日截止。
2.报名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临时办公楼:市委老干活动中心503室)
联系电话:0735-2871627 13875510733(谢女士)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
⑤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
资格审查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发放准考证。
选调程序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命题作文和撰写调查报告的形式。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5的将不予开考或调整选调计划名额,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按1:3的比例,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3.体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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