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公务员35名。选调范围县外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后,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基层民警选调范围为县外在职在编的政府行政公安警察。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备《公务员法
(6)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该比例时,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人员在网上按要求填写考试报名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相片(红底)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登记表等扫描件。(7)资格初审:组考单位根据考试报名表和职位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7月4日8:00至7月9日21:00。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亲笔签名后在资格复审时交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和准考证。⑻考生携带资料: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和登记表)复印件、基本项目计分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考试。3、笔试(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和专业知识。(3)根据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4、面试、资格复审及基本项目计分(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入围对象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3)基本项目计分。资格复审时同时进行基本项目计分,基本项目计分由学历学位、资历、职称、考核、奖励计分等项目组成,具体见计分细则(附后)。基层民警不进行基本项目计分。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交基本项目计分证明材料原件。所有证明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一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律不退。(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5、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基本项目计分4:5:1(基层民警职位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公布http://www.sdsgwy.com/。咨询电话:0731-88980725联系人:喻建华、黄敏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2013年选调35名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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