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选调工作人员
选调职位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6名。选调范围全国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2、资格条件:参加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3、年龄条件: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职及以上职务层次或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以放宽到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学历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笔试内容和时间。拟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或调整招考计划数。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经济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理论写作6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公众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3、资格复审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理论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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