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文化事业,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4、具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5、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http://www.sdsgwy.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2012年8月27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见附件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话传真报名(见附件2)。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电话传真报名:请应聘者先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后,将上述材料传真给招聘单位。
每名应聘人员同一个招聘单位只能报考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依据初审情况发放准考证。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凡发现初审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试教)总成绩的6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测试。笔试前由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其中报考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英语、政治、舞蹈表演教师岗位要进行试教)。
笔试、面试(试教)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程序。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sgwy.com/公布。
湖南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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