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Content" 湖南省2012年选聘4000名大学生村官
选聘数量2012年全省选聘4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选聘计划数额如下:
选聘对象及条件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体健康。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加应聘,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的,免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选聘程序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的在线报名系统,按志愿分市州定向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申请笔试免考的考生(简称笔试免考生,下同)要在报名资料中注明免考缘由。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考生在面试时还须进行资格复核。参加笔试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3、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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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和待遇1、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如本村没有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 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为3年,具体明确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2、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发放。到国家确定的我省14个实施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桑植县、江华县、城步县、麻阳县、新晃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农村任职的,按本地执行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生活补贴。3、在村任职期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4、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5、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考。6、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部门推荐,可以参加全省公务员定向考录。省直及各地拿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要注重从大学生“村 官”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考。7、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聘期考核合格、聘期满后解聘的大学生“村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并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8、在村任职2年以上、政治素质好、会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处理矛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程序选任为乡镇领导干部。9、首个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群众认可、自愿续聘的,可以续聘1次,期限为3年。10、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自主创业。组织开展创业技能培训,设立创业基金,强化创业指导服务。国家和我 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的鼓励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各级组织实施的涉农资金补助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倾斜。11、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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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4日,5月4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的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真实、准确填写相关资料,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经审核资料与本人情况不符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收取报名费50元/人,笔试免考生免收报名费。3、考生资格初审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6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5月16日至5月18日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限参加笔试考生)。 4、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5月2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5、考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查询。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9757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18504附件:1.湖南省2012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2. 湖南省2012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鉴定表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www.hnleade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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