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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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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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0年7月12日—7月16日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州办发〔2005〕27号、28号和〔2007〕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全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共690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2、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3、政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人事代理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5、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湘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毕业学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

3、常驻户口在湘西自治州和所报考县市(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对象除外),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4、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首次就业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如报考岗位所属行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见一览表)

四、招聘办法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

永顺县、保靖县、花垣县、泸溪县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在州人事局、州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办法见永顺县、保靖县、花垣县、泸溪县人事局、教育局发布的招聘简章。

(二)工勤人员招聘

工勤人员招聘,州直单位的在州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直单位的由县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州直单位的到州直招聘单位报名,报考县市直单位的到相关县市人事局报名。招聘办法见招聘单位和招聘县市人事局发布的招聘简章。

(三)其他工作人员招聘

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聘,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办法按本简章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2日—7月16日。

2、报名地点:报考县市的人员到县市人事局报名,报考州直单位的人员到州人事局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设州政务中心)。

3、报名要求:①报名范围:州内的报考对象按常驻户口属地,限报考本县市或县市面向全州、州直招聘的岗位;州直的限报考州直单位或面向全州、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湘西籍现户籍在州外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限报考上大学前户籍地的招聘岗位或面向全州或县市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州外籍的限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州服务的,限报考所服务的县市或面向全州、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的对象,限报考现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或面向全州、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属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户籍以2010年7月7日前户籍为准。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的《就业推荐表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A类岗位:具有管理性质的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

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至8月15日前填写《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但报考A类、B类提供《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原则上应进行面试(操作);对于部分岗位不需进行面试(操作)的,须征得州、县市人事局同意,并在招聘简章中予以公告。如需进行面试的,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州直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直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体检

进行面试(操作)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不需进行面试(操作)的岗位,以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若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不需面试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州直的由州直用人单位,县市的由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及确定拟聘对象都要分别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入下个程序。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州直各招聘单位、各县市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州人事局,按州办发〔2005〕27号、28号和〔2007〕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首次就业的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次聘用人员)登记表

十、本招聘简章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与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

http://rsj.xxz.gov.cn

http://www.xxz.gov.cn

联系方式:

州人事局 8222233 8222104 8238894

吉首市人事局 8520625

泸溪县人事局 4260936

凤凰县人事局 3221183

古丈县人事局 4723650

永顺县人事局 5225630

龙山县人事局 6227553

保靖县人事局 7722943

花垣县人事局 7223908 7223727

州人事局

州 编 办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报名地点:报考县市的人员到县市人事局报名,报考州直单位的人员到州人事局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设州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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