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新宁县招聘教师简章

首页 > 

公务员

 > 湖南

 > 2010年湖南省新宁...

2010年湖南省新宁县招聘教师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湖南省新宁县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的资料

1、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25日。

2、地点:县教育局

3、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已婚者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

笔试时间:2010年7月7日。

试教时间:2010年7月23日,试教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今年计划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10人,具体计划分布如下:

专 业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电子电工技术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酒店(宾馆、饭店)管理 计算机

计划数 2 2 2 2 2

2、农村小学英语教师20名。

若应聘农村小学英语教师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比例,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邵阳市各县市区户籍。

2、年龄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婚否不限。

4、应聘农村小学英语教师要求具有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应聘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

5、学历要求:

(1)应聘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的必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农村小学英语教师必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

(1)应聘农村小学英语教师者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2)应聘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者所学专业要求如下:

①应聘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岗位者所学专业应为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②应聘电子电工技术岗位者所学专业应为电气技术教育、电工(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科学(技术)、电子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应用。

③应聘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岗位者所学专业应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和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

④应聘酒店(宾馆、饭店)管理者所学专业应为酒店(宾馆、饭店)管理专业。

⑤应聘计算机岗位者所学专业应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的资料

1、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25日。

2、地点:县教育局

3、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已婚者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转发的人事部第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招聘按照考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考试和录用结果向社会公示。

1、考试(含笔试和试教)

(1)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要进行笔试和试教。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试教成绩的30%之和。

笔试内容:考人教版新目标七、八、九年级英语教材及高中现行教材。

试教内容:人教版新目标七年级英语教材。

(2)应聘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实行“双向选择”只试教,试教内容为所报专业的职高二年级现行教材。

(3)笔试时间:2010年7月7日。

试教时间:2010年7月23日,试教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

2、体检

(1)根据农村小学英语教师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根据县职业技术学校各专业教师计划数,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湘人发[2005]31号文件和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所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所有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有关组织密封的毕业生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4、录用

政审合格后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随即办理教师录用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

五、纪律要求

必须按照本简章所确定的招聘原则和计划分配招聘人员,被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不按规定时间到岗到位者,取消录用资格。首聘期五年内不得异动工作单位。

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招聘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从事招聘考试的工作人员,凡按规定需要回避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宁县教育局 新宁县人事局 新宁县监察局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