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在当涂县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并经认定通过的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当涂县教育局人事股107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郑庆庆,联系电话:6748031。
领取要求:
1.如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携带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发放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使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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