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安徽工程大学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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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安徽工程大学招聘信息

招聘对象及待遇

高层次人才。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具体要求及待遇详见“安徽工程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

待遇:购房补贴30-40万元;住房过渡期内提供最长为3年期的1200元/月租房补贴;安家费6-10万元;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8-10万元,社会科学类4-6万元;若引进人才科研成果突出,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经考核合格后可安置配偶工作。急需专业、紧缺专业和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其配偶为硕士研究生的,可直接入编;享受相应档次校内津贴(学术骨干、硕导津贴、学术带头人等);按规定享受学校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成就突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

待遇:购房补贴15-25万元;住房过渡期内提供最长为3年期的1000元/月租房补贴;安家费4-6万元;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6-8万元,社会科学类2-4万元;若引进人才科研成果突出,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经考核合格后可安置配偶工作。急需专业、紧缺专业和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其配偶为硕士研究生的,可直接入编;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两年,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职务评审并按学校实行的分配制度执行;按规定享受学校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紧缺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本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安徽工程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研究生留校暂行规定

待遇:来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的聘用制度,享受在编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提供硕士研究生3年期租房补助,金额每月300元。

当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还可按规定享受芜湖市、安徽省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招聘程序

1.计划制定。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人才建设规划,结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每年9月份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提交下一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学校根据整体人才建设需要和人才市场趋向,就各学院(部)上报的进人计划组织专家评审评价,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2.信息发布。人事处、各学院(部)通过网络、媒体、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同时收集各类人才信息并接收应聘材料。

3.资格审查。各学院(部)对照引进人才条件,对拟引进人才(含人才团队)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处审核。其中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研究生部、组织部、学生处和纪委(监察处)根据学校审定的进人计划、进人政策,共同筛选、审核简历,挑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

4.业务考核。各学院(部)组织专家成立考核组,从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及应聘材料真实性等方面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依人才类别另定),经各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步引进意见、相关待遇及聘期任务目标,报人事处(各学院(部)考核过程中可聘请校外专家,必要时可进行外调)。其中,辅导员和管理人员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笔试面试,具体程序另定。

5.学校研究。由人事处将拟引进意见和相关待遇提交学校研究。

6.办理手续。人事处根据学校决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公示、体检、录用等相关手续。

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含人才团队)引进手续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组织领导

人才招聘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部)为主体的方式。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各学院(部)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系主任、相关学科带头人、教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单位的人才引进工作。

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在人才招聘中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主动出击;职能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各学院(部)引进人才提供支持。

2.硕士研究生“人事代理”人员首任聘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1年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首任聘期考核,考核合格,则续聘;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为3年,续聘期间,该类人员可按照《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人事代理人员入编暂行管理办法

3.来校工作的教授、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成就突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签订3年期的聘任合同。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其中首任聘期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相关学院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学校有权解除协议。首任聘期内,对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论文、基金项目和科研经费)等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由相关学院进行,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聘期考核合格,则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则按照引进协议酌情处理。

4.教授、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成就突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领取购房补贴时,需签署购房补贴协议,服务期为10年。三年首任聘期内,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30%,购房补贴总额的70%以引进人才向学校借款的方式发放,引进人才在校服务满10年后方可完全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费在首任聘期内发放50%,另外50%以引进人才向学校借款的方式发放,引进人才在校服务满10年后方可完全享受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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