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县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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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南县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安徽省阜南县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补充计划

(一)科类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物理、化学、政治、历史。

(二)人数

义务教育阶段补充教师240人。

1、小学120人:语文40人、数学40人、英语20人、信息技术20人;

2、初中120人:语文30人、数学30人、英语20人、信息技术20人、物理5人、化学5人、政治5人、历史5人。

报考人数与补充教师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如果某一科类报考人数与补充教师人数之比低于3∶1,则该科类补充教师名额由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并将按比例调到其它科类。

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身体健康。

(二)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小学教师必须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应、历届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09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师范类应、历届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报考初中教师必须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应、历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09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师范类应、历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三)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一九八〇年元月一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

补充教师报考对象面向社会,户籍不限,但本市在编在岗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6日—2010年3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事局五楼会议室。

(三)考生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程序

1、电子采像。考生报名时首先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电子采像,由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出《阜南县补充教师资格审查表

2、填写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填写《阜南县补充教师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格审查表、照片等进行审查。

4、考生到交费处交报名费(不含体检费)。报考信息技术和英语专业的,交报名费190元,其中笔试费90元、加试费80元、报名资料费和采像费20元;报考其它专业的,交报名费110元,其中笔试费90元、报名资料费和采像费20元。

5、建档。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取考生提供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毕业证查验被确认的,收取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查表等。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

1、报考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为专业课和综合课。专业课60分,考相对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课40分,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

2、报考信息技术、英语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为专业课、综合课和加试课。专业课40分,考相对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课40分,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加试课20分。

(二)试卷设置。综合课:小学和初中同设一张试卷。专业课:分科设置。

(三)考试时间:笔试:2010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专业课考试,下午:3:00—5:00综合课考试;信息技术、英语专业加试:2010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

(四)考试地点:阜南一中(以准考证为准)。

(五)加强考场监督:考试时现场逐人采像,采像资料存档备查。

五、验证、体检和考核

(一)验证:报名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上查验毕业证,查验不能确认的,收取毕业证原件,到省教育厅文凭验证中心查验;到有关业务部门查验教师资格证。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补充教师资格。

(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招考人数为5人的,按1∶1.5),分科类划定参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考核: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科类划定考核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学籍档案、证件,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补充教师资格造成缺额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结束后,缺额不再递补。考核合格人员个人档案纳入县人才中心管理,三年内不得申请提取档案。考核工作由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六、审批聘用考核合格者,由县政府审批聘用,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核定工资手续,县编办核定编制手续,县财政局按供给标准核发工资,县教育局根据分配方案分配到农村缺额的中小学任教。

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并至少在分配学校任教三年方可流动。有关事项按聘用合同规定执行(若全县公开选调的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报名、考试、验证、体检、考核、聘用等结果及时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人事人才网、阜南县教育网和阜南县人事局、教育局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本公告由阜南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8-6724880(县教育局)

0558-6729256(县人事局)。

监督电话:0558-6712057(县监察局)

阜南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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