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水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首页 > 

公务员

 > 湖北

 > 湖北广水市2014年...

湖北广水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教师处[2014]1号文件《关于201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广水市范围内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学历:

2011年及以前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所有合格证和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人: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和2012年及以后入

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考试的申请人: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1)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体检表

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10月10日(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4日—10月12日在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确认(逾期网络会自动关闭,你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联系电话:0722-6264349。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毕业证书

B、《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没有参加全国统考的:提供《教育学

C、《普通话等级证

D、《身份证

E、《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请申请人携带以上资料(四种证件、三类表格)到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认定。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

相关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须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片,贴在《申请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