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事业单位2014年引进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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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天门市事业单位2014年引进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1.全国211、985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2.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必须为脱产全日制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身体健康。3.同意在天门市服务年限5年以上。优惠政策1.引进大学毕业生不参加进编考试,直接进编上岗。2.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过渡住房和适当的安家补助(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大学毕业生共同协商)。3.对引进的专业特别紧缺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5年服务期内,硕士安家费5万元,可安排公租房,学位津贴1000元/月;博士安家费10万元,学位津贴2000元/月,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4.医院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发放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自行解决。5.引进的毕业生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6.对考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湖北省选调生、省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7.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对引进的大学毕业生进行跟踪考察培养。引进程序1.报名登记。发放《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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