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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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退役士兵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13年退出现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以下退役士兵(崇明户籍退役士兵除外):

1、转业士官;

2、在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个人三等功)奖励;

3、因战因公被评为5级至8级残废等级;

4、烈士子女。

(二)上述对象须具备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个别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市区县及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3个普通管理岗位。

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熟悉和掌握一般管理方法,有一定的政策和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2014年上海市招聘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表)。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并拟报考的退役士兵需由本人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立功受奖证书、伤残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一张,于 6月 15 日至6 月 17 日(每天9:00—17:00)前往本人退役后办理报到接收的区县民政局双退安置办公室(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填报岗位志愿,每人限报两个岗位志愿(第二岗位志愿作调剂参考)。

2、资格审查

各区县民政局双退安置办公室对接收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料予以退回。

3、准考证下载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7 月 3 日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下载准考证,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准考证(统一使用白色A4纸下载打印)。

(二)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笔试日期为7 月 6 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明为准。

3、笔试加分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系烈士子女、获战时三等功、因战因公被评为5级至8级残废等级以及转业士官,笔试成绩加5分;获平时二等功的加10分。退役士兵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予以加分。

4、面试分数线划定:根据考生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总数和考生人数1:3的比例划定面试分数线。

5、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 7 月 29 日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凭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面试事宜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

6、面试:报考区县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学利、戴鸿俊

咨询电话:23110176、23111527

监督电话:23111111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室、或转市民政局纪委(监察)室

2014年上海市招聘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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