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考办: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为保证高教自学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山东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批准,从2002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山东省高教自考不再分委托开考和社会开考,报名、考试费统一调整为32元。望各考办组织考生报名时一律按照调整后的新收费标准执行,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山东省物价局与省财政厅的文件随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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