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委党校、静安区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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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委党校、静安区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

招聘专业及条件:(一)招聘专业:法学专业1名、社会学专业1名。(二)招聘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实践经验丰富,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3、年龄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干部教育实际工作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中共党员。报名时间和方式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至邮箱:jaqwdx@126.com http://www.sdsgwy.com/,。邮件主题请写明:高校人才网+姓名+应聘法学/社会学专业教师。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方法和内容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等程序。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测评和评价。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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