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8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及相关专业背景者可优先选聘。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网上报名地址:登录黑龙江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在信息公告栏下载《黑龙江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资格审查:依据聘任条件,由学院公寓辅导员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参加笔试、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11月29日上午9时。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职业学院主楼大厅。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黑龙江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党员组织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的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
考试工作由学院组成的招聘专家组负责,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含体能测试)成绩分别以百分计算,均可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洪滨
联系电话:0451-86670106 13946026626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邮编: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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