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4日9:00至2014年 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4日9:00至2014年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4日9:00至2014年11月28日20: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12月23日9:00至2014年12月26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
(2)报考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证,请认真记录保存。
(3)考生报名统一使用新版身份证。
(4)考生上传和现场提供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3张),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6)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急需或短缺专业岗位需报省人社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
(8)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
考试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均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
考试日期为2014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4年12月5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面试要求: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
面试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2015年毕业的统招本科或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需要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联系方式:
1. 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哈尔滨市道理区地段街159号
邮政编码:150010 联系人:许慧丽
联系电话:0451-53969312 15804631232
2.黑龙江省精神病防治院:黑河北安市交通路135号
邮政编码:164092 联系人:樊华英、赵希杰
联系电话:0456-6429014 13604885208.
3. 黑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30号
邮政编码: 150001 联系人:仲伟麒
联系电话:0451-53657962 15945188154
4. 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0号
邮政编码:150030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0451-55157499 13704502066
5.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邮政编码:150036 联系人:刘宏洲
联系电话:0451-87257139 13504504360
6.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57(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监督电话:0451-85971191(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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