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工作。
2、要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思路开阔,能够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3、身心健康,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强。
4、特殊岗位人员应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主要工作任务
指导本、专科生开设的相关工程训练课程;参与指导学生的设计、实习工作;参与对外科技服务工作。
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教务处、用人单位等参与考核。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将求职简历递交到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行登记汇总。
2、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考察时间与地点等通知相关部门。
3、考核专家组对拟聘人员采取问答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指导能力的考核,并对拟引进人员组织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4、汇总各项考察成绩后,根据总分进行排序,按需求计划初步拟定人选,提交学校审查。
5、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有关协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职称及任职情况、家庭配偶及子女情况,联系方式等。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科研及获奖情况等材料。
3、岗位其它要求证明材料。
纪检委监察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6月18日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夏秀营 韩大伟
联系电话:0451-88036097 88036082
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并发至:xxy@usth.edu.cnhttp://www.sdsgwy.com/ (非现场报名者需电话确认),收到材料后,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会发出考核通知。未获考核资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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