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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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人员必备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下列人员不得报名:(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程序(一)报名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9日17日9:00至2013年9月23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www.sdsgwy.com)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4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3年10月9日9:00至2013年10月12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5、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的标准证件照。(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否则将取消该岗位招聘。(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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