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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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教师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教师

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修养。(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三)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备从事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基本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四)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下列人员不得报名:(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7日16:00。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70:8000/index.aspx)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2、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3、注意事项(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

(二)报考资格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6:00。2、确认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哈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主楼1006室。3、确认材料:①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应聘人员登记表

6、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替;不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资格。(三)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试讲后面试。1、试讲: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招考专业自行准备,试讲时间30分钟以内。试讲的具体时间安排在资格确认时通知。试讲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组进行现场打分,满分100分。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cc.net.cnhttp://www.sdsgwy.com/)公示3个工作日。2、面试:面试内容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侧重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的考察,面试满分100分。(四)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试讲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折算后的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几点说明(一)所有应聘者均应在2012年10月30日前毕业并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书,2013年春季及以后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二)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三)政策咨询: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0451)85915577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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