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人员
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风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含统招本科),本、硕、博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除特别说明外,年龄要求硕士在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三)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四)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http://www.sdsgwy.com/)等媒体发布。(二)报名受理和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9:00~2012年10月31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本人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2.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2年9月25日9:00~2012年11月1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联系电话:(0451)87130131。3.注意事项(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http://www.sdsgwy.com/
4.提交详细应聘资料时间:2012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将以下几方面材料按照顺序粘贴在一个Word中形成电子文档(文件名:报考岗位+姓名)发送到邮箱hljskyzhaopin@126.com。(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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