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省直机关幼儿园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具备较好的思想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2年8月15日;
(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六)具备在哈尔滨市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备 1年以上所招聘专业工作经历,大学专科学历,需具备2年以上所招聘专业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至2012年8月15日;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九)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有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分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在近2年考试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2年8月15 日9:00至8月20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http://www.sdsgwy.com/),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2012年8月20 日9:00至 8月21日16:00期间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替;不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资格。
需携带材料:
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哈尔滨市一级以上幼儿园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幼儿教师及英语教师岗位需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健岗位需携带预防、保健、护理等医学专业相关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可附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地点:省直机关省政府第一幼儿园(南岗区文中街副9号,省政府机关食堂附近)。
凡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2012年8月22 日9:00至8月25 日12: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能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2年9月10日9:00至9月
14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6、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岗位实践能力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委托考录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包括《综合知识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2年8月24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hljsszjgj.gov.cn/index.html。面试时间、地点、具体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电话:82625083 82661761
联系人:王平 王艳雪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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