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管理(治安保卫方向)专业停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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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管理(治安保卫方向)专业停考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处、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委托开考单位湖南省公安厅和主考学校意见以及公安管理(治安保卫方向,专科)专业开考的实际情况,决定停考该专业。从2003年1月的第4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原在籍考生可转入公安管理(专科,专业代号:30)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转入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如已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中与现专业考试计划不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顶替现计划的成绩。这类考生取得原专业与现专业相同的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加上不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共计考14门,即视其达到毕业条件。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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