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2013年下半年招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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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2013年下半年招考工作人员

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详见《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2013年下半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年限、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北京市集体户口不提供落户);

4.35岁以下,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如有其他年龄要求,从其条件);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考岗位工作任务;

6.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0:00—10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2013年下半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考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务咨询请与技术交流中心人资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初审

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www.bjzgh.gov.cn) (www.sdsgwy.com)和技术英才网(www.bjjsyc.org.cn)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职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和技术英才网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参加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聘任书或任职文件、省部级以上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年业绩报告(电子版),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同时予以记录,或由其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五)成绩及公示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和技术英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2013年下半年事业编制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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