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一、 公示期
2014年7月24日—8月1日(7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二、 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199号 天津市女子监狱院内 (300381)
电话:23010358 联系人:辛金亮
监督电话:23082721
三、 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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