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公示期
2014 年 7 月 8 日— 7 月 16 日(7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
通讯地址(邮编):河西区解放南路449号(300210)
电 话:28325870
联系人:叶 昕
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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