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红桥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安排
1、6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进行资格复审。请进入复审的考生按复审要求必须本人到红桥区教育局复审。不按时前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6月28日—30日通知递补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7月1日(上午9:00—11:00),接到通知的考生按复审要求前来复审,未按时进行递补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复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3日登录红桥教育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暂定7月5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复审要求:
请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复审:
1、面试登记表,一式两份,录入信息后打印,贴好照片,本人手写签字。(登记表中所填内容如: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申报学段和学科等必须和笔试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2014届毕业生毕业证未下发的持毕业生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未取证的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集体户口交户口本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以上证书A4纸复印按顺序排好(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5、面试费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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