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中共党员优先;
2、男,40周岁以下(含40岁),天津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基建工程及物业管理经历或三年以上残联系统工作经历;
4、熟练应用各类计算机办公及绘图软件,具有《中国手语培训证书
5、正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核实了考试作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6、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简称“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与步骤
(1)报名人员于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3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www.sdsgwy.com )进入“天津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行政后勤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于2013年12月4日—10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到中心办公室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二代)、户口本、学历证、中国手语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资格初审结果于考生报名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办公室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注意事项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事宜由中心负责解释。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均委托市有关部门负责。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一周后由中心公布,届时考生可到原报名地点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接到面试通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则(试行)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2772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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