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考点招聘30名教师
招聘教师30名。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师范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7、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应于2013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8、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2013届大学毕业生计划表
(2)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的报名时间另行公告。报名地点和方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学段、职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和地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携带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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