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局2013年招聘工勤人员报名事项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无不良行为记录;2. 中共党员;3.45周岁以下;4. 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专业技能;5. 天津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6. 高中及其以上学历;7.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8. 符合拟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工勤人员计划表 )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 .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核实了考试作弊 、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 .现役军人 、机关 、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6 .近三年在机关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7 .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20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8703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 、学历证 、驾驶证,日常驾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考人员当场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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