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13年招聘条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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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13年招聘条件时间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13年招聘条件时间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工作能力;

5、具有专业方面政策法规的解读、分析及应用能力;

6、具有专业方面的战略规划、方案设计及写作能力;

7、英语达到与学历相当的水平,有一定的英语口语及写译能力。(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详表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应聘人员请将:①身份证(原件)②学历证件(原件)③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内容必须包括:政治面目,最高学历的入学、毕业时间等)④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以电子照片和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zhaopin_tjei@163.com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的时间。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我单位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原件审核: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个人简历;③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⑤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内容必须包括:所学专业,本人政治面目,最高学历的入学、毕业时间)。

资格原件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我单位现场发放准考证,并注明考试时间。考试(2013年4月)1、笔试: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单位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或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总分为100分。

3、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考试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6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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