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专业对口且有工作经验的往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3.应聘人员为相关高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等专业毕业的2014年应届及往届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报名: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网;邮箱yunxiaorenshike@sina.com;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8:00-11月30日17:30(现场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周六、日不办理)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石家庄市宁安路189号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组织人事处(办公楼1楼南头),电话0311-87816122,
4.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综合考察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我院报名。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5.资格审查及交费:由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交纳应聘考察考核费100元;非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于12月1日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审查通过后交纳应聘考察考核费100元。
6.应聘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为1:3,对特别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列入招聘岗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
综合考察考核方式
综合考察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面试前,由学院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包括教案和试讲两部分。
(一)专业课教师面试
1.教案。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学院指定试讲教材,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案(手写)交学院考察考核组(不署名)。
2.试讲顺序、时间和考核要点。试讲顺序在试讲前由应聘人员自行抽签决定。试讲时间为45分钟。试讲考核要点为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仪容仪表、普通话水平、板书、语言表达能力。
3.试讲内容:根据各岗位的专业特点由考察考核小组确定,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
(二)实训指导教师面试
1.教案。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学院指定试讲和技能操作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案(手写)交学院考察考核组(不署名)。
2.试讲顺序、时间和考察考核要点。实训指导教师的试讲分为说课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试讲顺序在试讲前由应聘人员自行抽签决定。说课时间为30分钟,技能操作时间根据岗位特点另行规定。实习指导教师试讲考察考核要点为专业知识水平、技能操作的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语言表达能力。
3.试讲内容:根据各岗位的专业特点由考核小组确定,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
(三)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教案占10分,试讲占90分。考察考核小组对每一位应聘人员的教案和试讲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算出教案和试讲的平均分之和即为应聘人员的综合考察考核成绩。综合考察考核成绩当天在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与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察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并从其他备选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咨询电话:
0311-87816122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67163995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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