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2年招考300名公安、监狱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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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2年招考300名公安、监狱人民警察

天津市2012年招考300名公安、监狱人民警察

招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199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公安、监狱人民警察招考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招录职位查询

具体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rmjcbm.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8:00开始至11月5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2年11月1日8:00开始至11月7日18:00结束。

每个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计划。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12年11月9日9:00开始至11月9日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科目、时间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11月15日8:00开始至11月17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2年11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笔试成绩为200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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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个职位招考计划数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1:4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

招考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审核工作与体能测评一并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均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取消、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资格原件审核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每个职位招录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16日。

缴纳面试考务费和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11日8:00开始至12月14日16:00结束。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电话:23396821(市公安局)、27023606(市监狱管理局)、83606214(市公务员局)

天津市2012年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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