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12年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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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12年招聘人员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12年招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3、一般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至22日。2012年10月23日至29日在指定电子邮箱smehrcentre2011@126.com进行报名,报名表在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58689307),邮箱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计量校准技术岗”。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另打印出来以备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岗位不能开考。

2、资格审查:10月30日至10月31日在发展促进中心(河西区洞庭路20号陈塘科技商务区408-8)进行现场确认。发展促进中心将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缴费等工作。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展促进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审核无误后,将进入面试考生相关资料原件报送市中小企业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3、需带材料: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考试或考核

(一)笔试

笔试设公共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实施,试题命题及评分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成绩由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通过应聘人员的答辩、试讲,考察其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及方法。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http://www.sdsgwy.com/人数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中心人员组成,成员为7人。

3.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市中小企业局审核后,由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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