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招聘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二(毕业生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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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招聘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二(毕业生专场)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面试(实操)以招聘单位为主体组织相关工作,学科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接到面试或者考核通知的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时间分别为15分钟,学科考试以说课和问答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问答的时间为5分钟。 1、面试(实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时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考官组负责本次招聘的面试(实操)工作。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及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学科考试人员。岗位符合要求人员不达考试比例,仍希望继续参加下一轮学科考试的,须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报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才能开考。10月19日下午17:30前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学科考试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学科考试课题和参加考试。

2、学科考试。

学科考试地点和时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学科考试分科进行,学科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面试和学科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学科考试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员;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按先学科考试、后面试(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录的原则,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面试和说课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体检人员。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12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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