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27日,我局已经通过审核以上人员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的方式对资格情况进行了初审,均符合面试条件;请以上人员务于2014年6月7日8:20到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人事劳动处(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251号桃林大厦404室)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随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335-3573085。
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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