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枣强县2013年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
招聘对象1.考生必须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符合招聘条件。2、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但录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正在申请教师资格的,需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正在认定的证明,但录用后须在2013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8日8:30-17:30在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三)笔试。考生凭《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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