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5月2日)。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办公楼312),电话:0311-89260079。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www.sdsgwy.com)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测试和相应岗位的基本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相关专业基本应知应会内容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14时30分--16时30分。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通知。笔试成绩5月25日在学校公示栏张贴。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6月上旬前完成。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相关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于第二天(工作日)在学校公示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咨询电话:0311-89260079(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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