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本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审核,由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对以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名单附后)。
请接到通知后,于2010年1月8日(8:30-16:30)到四平路1931号(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四平路院区)5号楼底楼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注:
1、学位证书须本人来领取,不得代领。
2、凭本通知、身份证、自考准考证(牡丹卡);
3、领取时,请提供所公布名单的序号。
4、如未及时收到书面领取通知,届时也可按本次公布的名单前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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