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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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招考简章(重要):

一、招考人数

本次招考计划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位的公务员1008人。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垂直管理机关320人;盟市机关69人;旗县(区、市)机关167人;苏木乡镇机关452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者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时间:2009年8月22日9时—8月27日18时。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必须在内蒙古人事信息网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职位的,由盟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垂直管理机关职位的,由自治区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资格审查部门须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费每人1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18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须将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及报考者本人的姓名、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09年8月29日前传真至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287870),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加分资格的确认

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及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且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报考者,凡截止到2009年8月22日,服务期满后未超出3年(2006年8月22日后服务期满),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按照加分标准统一给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储备人才”报考者(人事行政部门存有其“储备人才”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须在8月29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者,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报考者务必于2009年9月8日9时至12日18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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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9年9月13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17:00-18:30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乌兰浩特、通辽、赤峰、锡林浩特,其中设在呼和浩特的考点,名称为区直考点。报考者报名时要从中明确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五、面试

从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与录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均为面试不能开考职位。这些职位(其中部分职位可能要重新设定条件)将从最低分数线上未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中重新组织报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占不足名额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但不足3:1比例的职位,若重新报名结束后,仍存在不足名额的情况,将按照3:1的面试比例规定减少该职位的录用人数。

在组织重新报名前及其过程中,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及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名单,所有已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不得再重新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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