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将有权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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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将有权说事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日常管理中肩负重任。但家长委员会成员应该如何构成,担负哪些具体职责,以前从未有过明确规范。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沈阳市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沈阳市教育局将出台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办法,首次规范家长委员会,此举在全国也算上新鲜事。

四项实权让家长委员会名副其实

据记者调查,目前沈阳大多数学校都已成立家长委员会,但管理并不规范,设置人数差距悬殊,少则三四人,多则八九十人,一些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今年9月1日起,沈阳开始施行《沈阳市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办法》。《办法》中指出中小学均应设置学校家长委员会,由5人以上15人以下单数组成,具体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委员会应当具备广泛的代表性,要兼顾不同行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各班家长民主推举产生1-2名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民主推举出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家长委员会成员具有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真正实权,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事关学生和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的征求意见制度、评议教师和学校发展制度,以及监督学校办学行为制度等方面,让家长委员会成为学校和家长名副其实的沟通桥梁,成为学校拓展教育资源的中介环节。

2015年“一校一章程”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当务之急是制定学校章程。沈阳市教育局局长苏文捷表示,目前从沈阳的学校来看,各项制度也是有的,但还不够系统,执行得不够好。因而要求学校以法制统一、科学化、特色化为原则,制定或修订章程,既要涵盖全部内容,又要彰显学校特色,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在2015年新学期开学,全市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力争到2016年,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基本完善,办学行为规范有序;到2017年,学校部分重大制度有实质性突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

“有了章程,一切事情就好办了。无论校长由谁担任,都得按章程办事。”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建艳表示。

教师招聘、干部选任 由学校说了算

《意见》指出将“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苏文捷表示,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最关键是让学校有灵活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这就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以前的“管”学校走出来,做好监督、服务和指导工作,真正放权给校长,让校长自主办学。“严格控制涉及学校的检查评估项目,检查评估项目原则上应在年初公布,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归口教育督导部门统筹安排实施。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学校检查。”

今年,沈阳学校将拥有更灵活自由的办学自主权,比如扩大学校在中层干部选任、教师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等。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萧林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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