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招录培养325人。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工作已经开始,8月25日开始网上报名,9月20日—21日进行笔试。
计划招录培养的325人中,法院系统28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25人),检察院系统13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9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4人),公安系统28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262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22人)。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设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招生对象面向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四个计划” 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及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出现役人员。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在8月25日9时至8月27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25日9时至8月28日16时。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将于9月29日至21日在沈阳市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省级政法机关根据各职位招录计划数,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2015年2月下旬到校入学。具体职位和相关信息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省人社厅表示,今年笔试阅卷过程中,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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