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自考部分“双证书”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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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调整自考部分“双证书”课程名称

为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准确反映岗位和实际需要,根据相关合作部门意见,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2]13号)文件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中“双证书”课程“就业与培训”和“医疗与生育保险”,课程名称分别调整为“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启用修订版的大纲教材。

调整后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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