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3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工作将于4月9日至19日进行。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口试,避免因未参加外语口试或外语口试不合格影响报考外语院校、外语专业,市招考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参加口试对象
凡志愿报考外语院校或系(科)、外语专业、科技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否则影响上述专业的录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可志愿参加外语口试。
口试时间、地点
各郊区、县(市)考生口试时间为4月9日至12日。市内五区考生外语口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9日,各校应届毕业生的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确。应届考生在毕业生学校参加口试,往届考生在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口试。各区、县(市)考生参加口试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4月9日:沈北新区、东陵(浑南新区);
4月10日:康平县、法库县;
4月11日:苏家屯区、新民市;
4月12日:于洪区、辽中县;
4月15日:和平区;
4月16日:沈河区;
4月17日:大东区;
4月18日:皇姑区;
4月19日:铁西区。
口试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口试须按每生25元标准缴纳外语口试费
口试有关事项
考生参加口试时,须带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区、县(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考生情况附表》参加外语口试,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实施阳光工程,考生监督投诉方式
为保证高考外语口试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市招考办设立了外语口试工作监督投诉电话:96789―7,投诉信箱为zkts@syz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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